|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08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9 | 有效期至: | 2027-5-8 |
| 农药名称: | 噻呋·戊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戊唑醇 | tebuconazole | 22% |
| 噻呋酰胺 | thifluzamide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08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呋·戊唑醇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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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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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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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戊唑醇22%
噻呋酰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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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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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建议在纹枯病发生初期采取喷雾法对植株施药,每隔7-10天施1次药,连续使用2-3次,注意均匀喷雾,以喷湿植株为度。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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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两种有效成分有增效作用,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对水稻纹枯病表现出较好的防治效果,持效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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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严禁将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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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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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2.勿与食物、饮料、种子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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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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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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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5-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