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5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3-23 | 有效期至: | 2030-3-22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54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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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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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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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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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注:1)公顷用制剂量=亩制剂量×15 2)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毫克/千克)=(制剂含量×1000000)÷制剂稀释倍数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业漂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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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酮基莽草素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络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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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稀释时不能使用过硬水或污水,必须用清水配药,现配现用。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喷施于杂草叶面,不能泼浇。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分皮肤并更换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不能用作他用。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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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然后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畅通。误服:立即停止服用,请勿引吐。立即携带产品标签就医。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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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源与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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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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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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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3-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