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08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9 | 有效期至: | 2027-5-8 |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啶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5% |
| 氟啶脲 | chlorfluazuron | 3.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088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氟啶脲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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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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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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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5%
氟啶脲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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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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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并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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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阿维菌素与氟啶脲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其作用机制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从而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不活动不取食。氟啶脲能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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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本标签说明使用。3.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发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污染水源。5.本品为液剂制剂,开启药瓶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四处撒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戴好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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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若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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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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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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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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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5-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