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0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31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18-3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107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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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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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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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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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始盛期施药1次,密度大时7~10天后再施药1次;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对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芹菜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本品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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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多种作物上的食叶性害虫、介壳虫、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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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防护罩、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4、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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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可能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刺激和角膜损伤,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皮肤刺激。不慎大量误食可能产生典型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长期接触可能引发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再冲洗10-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3、误食:立即呼叫急救中心。携此标签送医诊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 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 5、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 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注射阿托品(Atropine)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含有石油馏分(petroleum distillate),引吐时,要避免吸入性肺炎。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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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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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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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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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5-3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