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3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3-23 | 有效期至: | 2030-3-22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淄博美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34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淄博美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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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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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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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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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施药,均匀透彻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在傍晚施用。 4.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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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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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可与石灰、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其它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开花植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甜菜易产生药害,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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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诊治,解毒可用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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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原包装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强光照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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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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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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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3-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