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9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6-21 | 有效期至: | 2027-6-20 |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97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丙溴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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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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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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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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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或孵卵盛期对水均匀喷雾。2、勿将本品与碱性物质和铜制剂混用。3、本品最多施药2次,施药间隔期为14天,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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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具有杀幼虫活性,本品不具有内吸传导,但能较迅速地渗入叶片组织,杀死害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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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带帽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禁止直接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4、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禽鸟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桑园、蚕场、作物开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施药后24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地块;如果进入施药地块,须穿防护服。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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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急性轻微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胸闷、疲劳乏力及多汗等。一旦出现大汗、腹痛、眼睛疼痛、瞳孔缩小、呼吸困难、心率加速、抽搐及昏迷现象则为严重中毒症状。 解毒剂:阿托品、双复磷。解毒剂的使用应遵医嘱。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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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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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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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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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6-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