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98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6-21 | 有效期至: | 2027-6-20 |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98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丙溴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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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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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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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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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两次用药间隔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使用时注意喷雾均匀。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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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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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 ,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施药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水生生物、家蚕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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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如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污染衣物,应立即脱下受污染的衣物,若出现不适,应立即通知医生,根据医生的建议处理。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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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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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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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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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6-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