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0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12 | 有效期至: | 2027-7-1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50-30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051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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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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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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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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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建议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对杂草茎叶均匀喷雾。2、施药时要关注天气,确保施药后4小时内不降雨,以保证药效。3、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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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通过杂草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本品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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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品施药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等。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袋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6.对蜜蜂、家蚕、鸟类、蚯蚓和水生生物毒性低,对赤眼蜂低风险。对小麦、玉米、大豆三种敏感作物圴有影响。 7. 本品不能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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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请立即喝入水或牛乳稀释药液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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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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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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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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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7-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