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0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12 | 有效期至: | 2027-7-11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北方地区:12-16克/亩;南方地区:6-1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4-8克/亩 | 喷雾 |
| 菠菜 | 蚜虫 | 8-12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0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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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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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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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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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飞虱低龄幼虫盛发期用药;小麦和菠菜蚜虫始盛期用药。 2.药剂应大面积彻底的覆盖作物,以达到对害虫理想的防治效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水稻14天,2次;菠菜5天,2次;小麦20天,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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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吡啶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主要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水稻稻飞虱、菠菜蚜虫和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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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本品对蜜蜂和家蚕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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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 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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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及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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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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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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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7-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