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0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12 | 有效期至: | 2027-7-1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5%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45-186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06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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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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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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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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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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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防除。对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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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清洗喷药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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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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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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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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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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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7-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