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1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 农药名称: | 噻嗪·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飞虱 | 75-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20% |
| 噻嗪酮 | buprofezin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1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嗪·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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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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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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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噻嗪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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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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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适用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 2.大风天或者预计一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施用本品前后十天内不能施用敌稗。 4.白菜、萝卜、瓜、豆和茄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用时应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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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噻嗪酮和仲丁威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田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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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水稻田使用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 3.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对鱼、蜜蜂、蚕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 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器具。 5.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7.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后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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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治疗措施:以阿托品疗效最佳,用0.5~2毫克口服或静脉或肌肉注射,每15分钟重复一次至阿托品化,维持阿托品化直至中毒症状消失。不能采用复能剂。出现肺水肿以阿托品治疗为主,病情重者加用肾上腺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解磷定对缓解中毒症状不但无益,反而有副作用,切不可用解磷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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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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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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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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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7-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