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1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 农药名称: | 阿维·烯啶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蚜虫 | 2-2.8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5%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113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烯啶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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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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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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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烯啶虫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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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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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甘蓝蚜虫始盛期,施药1次,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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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烯啶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对害虫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及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最后死亡。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生长无不良影响,安全性较好。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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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鸟、蚯蚓、鱼类、蜜蜂、家蚕、水蚤、赤眼蜂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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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对症治疗。若判定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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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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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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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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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7-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