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4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3-20 | 有效期至: | 2030-3-19 |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宁市通达化工厂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48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济宁市通达化工厂 | ||||||||
| 农药名称: 敌敌畏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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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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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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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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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菜青虫为害初盛期田间均匀喷施一次可有效控制蚜虫为害。 2、本品对高梁易产生药害,施药的田块应离高梁地20米以上。玉米、豆类、瓜类的幼苗对药剂也比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产品在白菜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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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对害虫具有触杀、薰蒸和胃毒作用。并能兼治螨类,可杀死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危害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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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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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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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远离儿童,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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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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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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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3-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