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3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3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13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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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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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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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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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 2.选无风、湿润的晴天施用,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使用,以免药效降低。 3.施用6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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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属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入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受抑制,从而达到除草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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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使用标签,严格按照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 2.使用时需要定向均匀全面喷雾,确保杂草叶片均匀着药(30—50雾滴/平方厘米),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剂飘移到临近作物。 3.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除草效果。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和口罩等防护衣物;使用中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5.使用本品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残液倒入湖泊,河流或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7.未用完的制剂应存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用过的容器或空包装应妥善处置,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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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接触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吸 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 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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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源和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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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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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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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7-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