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1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20 | 有效期至: | 2027-7-19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5-6.67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14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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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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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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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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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虫害盛发初期使用,喷雾要均匀。 2. 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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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刺吸式口器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防治水稻稻飞虱有较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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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及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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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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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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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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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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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7-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