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1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30 | 有效期至: | 2027-7-29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黄瓜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175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7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用药液40-60升,在蚜虫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施药时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叶片背面的喷雾。 2.每季作物可用药1-2次,每次用药间隔7-10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属吡啶类杀虫剂对害虫击倒速度较快,残效期较长。有较强的触杀、 渗透、传导作用。用于防治黄瓜蚜虫的理想药剂。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蚜虫低龄若虫期用药每季最多使用1-2次,安全间隔期为2天。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以 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过程中不得吃东西、饮水,施药完毕后应及 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用 过后的容器及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 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为减少抗性产生,最好与其他不同机制杀 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剂。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使用中或使用后,若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送往医院治疗。本品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 洗眼睛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2-07-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