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6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8-21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 农药名称: | 乙虫·异丙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虫腈 | ethiprole | 10% |
| 异丙威 | isoprocarb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1604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虫·异丙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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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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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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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虫腈10%
异丙威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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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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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仅限水稻灌浆期使用,按照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视病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2次。 2.使用本品前后10天内不能使用除草剂敌稗,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使用。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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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乙虫腈和异丙威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二者混配有明显的增效作用。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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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有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吞噬或吸入均有毒。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对蜜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3.对鱼类、虾蟹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或废液污染水源地。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 4.不得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使用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以免发生药害。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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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大量流汗、瞳孔缩小、腹痛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5、如判定为异丙威中毒,阿托品为特效解毒剂。重症时,可静脉注射硫酸阿托品或输氧,不可让中毒者服用吗啡和解磷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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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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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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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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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8-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