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6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8-21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 农药名称: | 氟啶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小白菜根肿病。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白菜 | 根肿病 | 150-200毫升/亩 | 根部喷淋 |
| 辣椒 | 疫病 | 29-33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啶胺 | fluazinam | 5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168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啶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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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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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胺5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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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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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推荐兑水量30—40公斤/亩,应喷雾均匀。应于小白菜移栽后或间苗后3天内喷淋小白菜移栽后或间苗后3天内喷淋小白菜根部1次,药后应立即补喷清水,避免植株上残留药剂。推荐兑水量200公斤/亩。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药后应立即补喷清水,避免药剂在植株上残留产生药害。3.本品在辣椒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小白菜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小白菜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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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吡啶类杀菌剂,对鞭毛菌类、半知菌类引起的病害有良好的防治效果。主要用于防治辣椒疫病、小白菜根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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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剂前要充分摇匀。2.喷药时请将药液均匀地喷雾到植株全部叶片的正反面,以保证药效。3.不要随意与肥料、其他农药等混用。如果必需和其他产品混用,务必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4.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有过敏病史者,应禁止施药及禁止进入施药地。6.不宜在温室使用本药剂。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止接触该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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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接触该药剂后请更换衣服,如果药剂进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冲洗。如误服,请用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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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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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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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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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8-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