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27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9-29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 农药名称: | 噻虫胺·虱螨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34.5%(噻虫胺27.6%,虱螨脲6.9%)。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韭菜 | 韭蛆 | 50-70毫升/亩 | 灌根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虫胺 | clothianidin | 320克/升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8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2768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虫胺·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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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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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0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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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320克/升
虱螨脲8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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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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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韭菜韭蛆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用卸去喷片的手动喷雾器将药液顺垄灌入韭菜根部,推荐兑水量为300—40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韭菜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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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噻虫胺与虱螨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噻虫胺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强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虱螨脲主要通过作用于鳞翅目昆虫幼虫、阻止幼虫脱皮从而杀死害虫,同时具有杀卵功能。两者混配用于防治韭菜韭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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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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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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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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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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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34.5%(噻虫胺27.6%,虱螨脲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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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