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7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8-31 | 有效期至: | 2027-8-30 |
| 农药名称: | 四氯虫酰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四氯虫酰胺 | tetrachlorantraniliprole | 9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175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四氯虫酰胺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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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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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氯虫酰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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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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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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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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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购买和使用前请阅读本说明。如无法接受该说明,请退回未开封的产品。公司承诺在正常情况下,该产品与标签所述一致,并符合当地法规要求。公司的承诺是在法规所规定的范围。未依本标签及公司指示使用而引起的任何意外事故和后果,使用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该产品不会对家畜和人产生危害。 3.如不符合当地环保法规要求和得到当地机关许可,不要将含有此产品的液体排入湖泊、溪流、池塘、河口、海洋等或其它公共水域,如没有预先通知当地污水处理厂,请不要将含有此产品的液体排入污水管道系统。可向当地或国家环保机关咨询有关废液的排放原则。 4.农药废弃物是有害的。不适当的处置多余的喷液或喷桶清洗液将违反当地法规、如这些废弃物无法按制剂标签说明处置,请与当地环保机关联系。 5.容器的处置:金属桶容器:应将桶的侧面和桶底的原药全部清理出,进入制剂加工设备,然后按当地法规或环保机关许可下,将容器进行填埋或焚化。无法利用的破损包装和产品,可按上述方法进行处置。塑料容器:按当地法规或环保机关许可后,三次清洗后可再循环使用或刺破后填埋或焚化。如需焚烧,应烧尽至无烟时。 6.灭火措施:适用灭火剂为水喷雾、泡沫、二氧化碳。发现着火后,请人员逆风向撤离,戴上自给式呼吸器和个人保护装备。如果某一区域严重暴露于火势之中,在可能的条件下,让火自行熄灭。用水灭火会产生污染。用冷水来冷却水喷雾的温度。灭火后请彻底的清洗灭火装置。 7.泄漏处理方法:在清理前,请先了解灭火措施和操作时的注意事项。在清理中,请配备自给式呼吸器和适当的个人保护装备。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彻底通风、请穿戴化学防护服、防水手套、胶鞋、配戴面罩或眼罩等。 8.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等。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0.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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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误吸:如有不适,请咨询医生。皮肤接触:请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眼睛接触: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如有不适,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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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应在原包装中存放,容器应密闭。存放处应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种子、肥料、饮料、饲料、食品、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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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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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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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8-3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