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27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9-29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百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4.4%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5-1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4.4%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271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百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虱螨脲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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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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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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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4.4%
虱螨脲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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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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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甘蓝菜青虫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推荐兑水量45公斤/亩左右,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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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属神经系统抑制剂,通过促进释放γ—氨基丁酸扰乱神经传导,从而起到杀虫作用。虱螨脲主要通过对几丁质生物合成的抑制,阻止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起到杀虫作用。本品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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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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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与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送医就诊。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送医就诊。误服: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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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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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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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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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