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27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9-29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蕴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4.4%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4-8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4.4%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27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蕴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虱螨脲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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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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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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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4.4%
虱螨脲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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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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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菜青虫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注意使用前充分摇匀,喷雾均匀。2.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施药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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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维盐和虱螨脲复配的杀虫剂,甲维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导致害虫神经细胞功能丧失,停止进食,且会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行为;虱螨脲作用于幼虫,阻止蜕皮过程从而杀死害虫。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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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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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具有中度刺激性。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必要时请医生诊治。4.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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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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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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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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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