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9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29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开封大地农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00-120毫升/亩(东北地区),80-10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98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开封大地农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草胺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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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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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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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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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作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用水量40-60升/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施药前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土块及植物残渣。田间无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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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是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 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禾本科杂草至叶卷曲萎缩,其它叶皱缩,整株枯死。对马唐等禾本科杂草活性高,反枝苋敏感,对藜、马齿苋、龙葵等双子叶杂草有一定防效并抑制生长,活性比禾本科杂草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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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再杂草茎叶处理。3、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禁止使用。施药时,要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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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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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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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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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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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