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9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29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 农药名称: | 异松·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4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34% |
| 异噁草松 | clomazone | 2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93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兄弟农药厂 | ||||||||
| 农药名称: 异松·乙草胺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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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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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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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4%
异噁草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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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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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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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春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除草剂,该剂被杂草幼芽、幼根吸收后可干扰其核酸代谢及蛋白酶和叶绿素的合成,最终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并在短期内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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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因限于非豆麦轮作区使用,此药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施用此药当年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后6-10个月),都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谷子、苜蓿。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可以种植水稻、玉米、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 2.本品为土壤处理剂,必须在杂草萌发前施药,为保证安全,作物拱土前2天停止用药。切勿随意增加用药量,苗带施药应根据实际喷洒面积确定用药量。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4.低温及干旱条件下药效不易发挥;低洼易涝等不利于生物生长的环境易对作物造成伤害,慎用。 5.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置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6.施药时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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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洗干净。 3.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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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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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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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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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