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1 | 有效期至: | 2027-9-10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蚜虫 | 3-4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30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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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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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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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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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根据虫害情况,可连喷3次,间隔期7-10天,喷雾时 应做到叶面、叶背均匀周到 。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用于甘蓝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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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用防治甘蓝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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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 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 更换衣物。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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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 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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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保持密封状态,置于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食品、饲料,避免 直接暴露在阳光下。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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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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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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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9-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