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1 | 有效期至: | 2027-9-10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32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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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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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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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三唑磷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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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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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二化螟卵孵化始盛期施药效果最佳。 2、喷雾时应沿顺风方向进行,喷药后6小时内遇雨应重喷。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对甘蔗、高粱、玉米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安全使用标准: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施药后在施药区域要设立警示标志,明确人畜允许进入施药田块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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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复配而成的复合型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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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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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若是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是以三唑磷中毒为主,会出现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病因,若是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是以三唑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嗪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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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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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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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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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9-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