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9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11 | 有效期至: | 2025-6-11 |
| 农药名称: | 硝磺草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47~67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硝磺草酮 | mesotrione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96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硝磺草酮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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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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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硝磺草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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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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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请尽早较早用药,除草效果更佳。本品对豆类、十字花科、甜玉米作物敏感,施药时须防止飘移,以免其它作物发生药害。2. 本品耐雨水冲刷,药后3小时遇雨药效不受影响。3. 请勿将本品用于白爆裂玉米、观赏玉米和甜玉米。4. 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使用上述农药时在间隔7天内使用,请勿通过任何灌溉系统使用本品,请勿将本品与悬浮肥料、乳油剂型的苗后茎叶处理剂混用。5.如遇毁(翻、补)种,只可补种玉米,补种后请勿再施用本品。6.正常气候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但后茬种植甜菜、苜蓿、烟草、蔬菜、油菜、豆类需先做试验,后种植。7.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他作用间作、混种田;一年两熟制地区,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8.防治玉米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禾本科杂草,按推荐剂量,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4叶期(以杂草叶龄为主)茎叶喷雾处理,亩喷液量30升水。9.大风天或预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10.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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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防治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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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配药及施药时,应带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3.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具,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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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请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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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处。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动物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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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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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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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6-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