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3 | 有效期至: | 2027-9-12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欣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晨环生物制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364 | ||||||||
|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欣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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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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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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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磷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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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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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二化螟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施药;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甘蓝、高粱、玉米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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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磷与阿维菌素的复配制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并可渗入植物组织。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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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施药时应穿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食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械;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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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2、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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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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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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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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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9-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