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3 | 有效期至: | 2027-9-12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5-4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8.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37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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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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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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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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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时,每亩兑水15~30升,均匀喷雾。 2.避免药物飘移到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天,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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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茎叶处理剂,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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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为1次。 (2)本剂在高温、干燥等异常气候条件下有时在叶面局部出现接触性药斑,但不影响后期的生长,对产量无影响。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间套或混种有禾本科作物的夏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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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剂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症状时就医。误服带标签速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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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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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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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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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9-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