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4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 农药名称: | 戊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莆田市友缘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3000倍液 | 浸种 |
| 水稻 | 稻瘟病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戊唑醇 | tebuconazole | 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401 | ||||||||||||
|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莆田市友缘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戊唑醇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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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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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戊唑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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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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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可在稻叶初见少量病斑时施药。防治穗颈瘟及穗瘟可在孕穗期至齐穗期施用,最适宜施药时期是田间初见稻穗的破口期,一般在破口期、齐穗期各用药一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2.防治水稻恶苗病:浸种时,用清水将药液稀释至2000-3000倍,倒入水稻种子,搅拌均匀,保证药液面高于种子层面15厘米,浸种24小时后,直接催芽播种。 3.防治水稻稻瘟病喷雾时,安全间隔期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防治水稻恶苗病浸种时,每季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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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及铲除作用。该产品活性较高、内吸性较强、持效期较长。可应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水稻恶苗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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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用清水稀释时,应充分搅拌均匀后方可喷雾或浸种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早上9点前或下午2点后喷雾使用。药后3小时内遇雨需及时补喷。 3.供浸种的种子应符合良种的要求。浸种后剩余的种子,不得食用或做饲料。 4.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5.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鸟类有毒,使用时注意远离水产养殖区、鸟类保护区。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药后的田水不可污染鱼塘等水源,施药器具不可在河塘、湖泊中洗涤。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不能与其他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8.建议与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减缓抗性的产生。 9.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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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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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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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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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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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9-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