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4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飞虱 | 1.6-3.2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6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4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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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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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6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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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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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前请先摇匀,需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2.于稻飞虱盛发初期开始兑水均匀喷雾施药,间隔10天可再施药一次,以连续用药2次为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 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使用次数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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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吡虫啉是吡啶类内吸杀虫剂,具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可干扰稻飞虱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引起神经血管的堵塞,导致稻飞虱快速麻痹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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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鸟、家蚕、大型溞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水产养殖区及水源地附近禁止使用。 4.施药时要穿防护衣、戴手套、施药后立即脱掉被药液污染的衣物,清洗身体的裸露部位。 5.本品为液体剂型,开启药袋时不要用力过大,以免药液散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6.请注意保护环境,清洗药械、药衣等要远离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避免污染水源;废旧包装物要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得随便丢弃,更不能作为它用。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9.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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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急救治疗: 1.如果药液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 2.如果药液不慎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不适就医。 3.不慎误服,请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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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远离火源、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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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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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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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9-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