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7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 农药名称: | 盐酸吗啉胍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烟草 | 病毒病 | 50-64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盐酸吗啉胍 | moroxydine hydrochlorid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177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盐酸吗啉胍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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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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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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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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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烟草病毒病发病前、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视病情连续用药2-3次。 2.本品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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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广谱、低毒病毒防治剂,稀释后的药液喷施到植物叶面后,可通过水气孔进入到植物体内,抑制或破坏核酸和脂蛋白的形成、复制过程,起到防治病毒的作用,用于防治烟草病毒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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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 2.施药后立即清洗裸露部位的皮肤,更换并清洗工作服。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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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无典型症状。 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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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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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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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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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9-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