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26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9-18 | 有效期至: | 2029-9-17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氟草啶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18.79%(草铵膦17.9%,氟草啶0.89%)。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 氟草啶 | 暂无 | 1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26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氟草啶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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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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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0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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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氟草啶1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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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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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确保喷湿、喷透。2.用清水稀释,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3.天气干旱、气温较低及杂草密度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在登记剂量范围内酌情增加用药量和用水量。4.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大雨、积水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应停止施药,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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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草铵膦和氟草啶混配而成的灭生性茎叶处理剂,可通过杂草绿色茎叶吸收传导到根部,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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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勿将本品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3.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禁止用铁质容器盛放或使用本品。7.本品与常见氧化剂不相容,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或混合。8. 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包括管线需清洗3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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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急救措施:1.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2.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忌用热水。冲洗时勿遗漏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5.解毒剂: 无专用解毒剂,请对症治疗。6.有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标签就医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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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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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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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18.79%(草铵膦17.9%,氟草啶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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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9-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