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8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3-16 | 有效期至: | 2030-3-15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吉林市新民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为214 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85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吉林市新民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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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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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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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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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春大豆田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兑水量15—30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1次。2.用药量大时会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等有不同程度的药害。3.大豆套种其他敏感作物时,勿使用本品。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风速大于4米/秒停止施药,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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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氟磺胺草醚为苗后早期触杀型除草剂,可被杂草茎、叶及根吸收,破坏其光合作用,叶片黄化或有枯斑,枯萎死亡。本品用于防除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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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3.本品为二苯醚类除草剂,建议与其它类型除草剂轮换用,以免使杂草产生抗药性。4.本品为阔叶除草剂,与防禾本科杂草除草剂混用时请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要注意避免药液与眼睛、皮肤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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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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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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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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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为214 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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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3-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