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9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29-9-9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菱化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2025年2月25日,变更原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41%);变更柑橘园杂草用药量183-366毫升/亩。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98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宁波菱化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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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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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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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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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杂草生长旺期使用,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为宜。2.天气干燥,杂草枯萎,可酌情增加用水量,以喷施均匀不滴落为准。3.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时可酌情补喷。 避免药液接触到幼嫩的柑橘树茎叶及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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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传导到草的各部分。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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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用清水稀释,不宜使用浑浊的水,且兑水量不宜太多,以免药液滴落,降低药效。2.施药后5天内请勿进行割草、放牧和翻地等农事操作。3.如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物,应摇匀溶解后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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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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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药液不能与铁质容器直接接触,以免降低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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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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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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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