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7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7 | 有效期至: | 2029-9-6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71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0克/升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用于马齿型、硬玉米田使用,但不同玉米品种耐药性有差异,初次使用的玉米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甜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宜使用。 2.此药剂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 3.近年中发现个别普通马齿型玉米对药敏感。 |
||||||||
|
产品性能: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对稗草、马唐、狗尾草,马齿苋、苋菜、蓼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
|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20天,后茬种植十字花科作物时,安全间隔期要求10个月以上。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后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6.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7.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8.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留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其他作物间套或混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9.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10.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11.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 1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9-09-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