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6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7 | 有效期至: | 2029-9-6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神雨绿色药业有限公司。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甘肃康巴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50-675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5.5%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67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乙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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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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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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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15.5%
苄嘧磺隆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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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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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拌细潮土撒施,亩用土量约40千克,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用于30天以上秧龄的水稻移栽田,秧苗移栽后5-7天,稗草1.5叶期前,田间浅水层施药。 3.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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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化学物,对水稻安全,在土壤中移动性小,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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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防治污染阔叶农作物,严禁与酸性农药等物质相混。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3.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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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出现轻微的呕吐和腹泻。2.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苄嘧磺隆中毒为主,对症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要催吐,若判断为乙草胺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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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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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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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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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9-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