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1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仁信作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18.5%。 2025年1月16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浓度。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25-3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10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仁信作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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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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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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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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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量每亩兑清水30—5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可根据杂草的种类、草龄、密度以及气温、湿度等情况在推荐范围内调整用药量。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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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磷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绿色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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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防止产生药害。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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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溅入眼中应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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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对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 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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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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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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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9-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