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40-50毫升/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莎稗磷 | anilo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286 | ||||||||
| 登记证持有人: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莎稗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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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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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莎稗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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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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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南方在水稻移栽后4—8天,北方在水稻移栽前3—5天或移栽后2—3周。稻苗缓苗后,稗草萌发期至2叶期,施药后保持3—6厘米水层5—7天,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每亩药液量拌5—10公斤细沙土。2.每季作物最多使药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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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移栽水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药剂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插秧水稻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水莎草、牛毛草、扁秆蔍草、酸模叶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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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本品对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应戴防护口罩、眼睛和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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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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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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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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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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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7-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