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8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3-16 | 有效期至: | 2030-3-15 |
| 农药名称: | 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25%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51克/升(24-表芸苔素内酯0.01克/升,S-诱抗素2.5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调节生长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24-表芸苔素内酯 | 24-epibrassinolide | 0.001% |
| S-诱抗素 | (+)-abscisic acid | 0.24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83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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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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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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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4-表芸苔素内酯0.001%
S-诱抗素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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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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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分蘖期、破口期各施药1次,注意喷雾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使用时间选择在早、晚较凉爽时为宜。开启包装后最好一次性用完,配制好的药液不易久存,现配现用。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喷药4小时内遇雨需重喷。4.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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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24-表芸苔素内酯和S-诱抗素复配而成,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能平衡植物生长,增强光合作用,调节营养分配,提高作物对水肥利用率,辅助作物劣势部分的生长,增强植株抗逆能力,用于水稻调节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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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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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呼吸急促、抽搐、昏迷等,严重时对肝、肾损伤。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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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避光保存,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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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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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51克/升(24-表芸苔素内酯0.01克/升,S-诱抗素2.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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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3-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