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5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9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70-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2%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52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唑磷·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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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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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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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2%
毒死蜱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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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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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适期为各代二化螟卵孵盛期及发生初期,应做到喷雾均匀。 2、大风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甘蔗、高梁、玉米、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此类作物上。4、本品在水稻上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施药和采收至少间隔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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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三唑磷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一种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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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穿戴胶靴、面罩、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鱼类、水蚤、蜜蜂剧毒,鸟类、家蚕高毒,对天敌赤眼峰极高风险性,严禁在河流、湖泊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鱼或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天敌放飞区、蚕室、桑园、蜂场禁止使用本品。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施药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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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多汗、无力、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嘴唇及指尖发紫。严重者会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昏迷、抽搐等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 ,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该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型神经毒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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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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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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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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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0-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