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7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7 | 有效期至: | 2025-7-7 |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云南绿戎生物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烟草 | 蚜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766 | ||||||||
| 登记证持有人: 云南绿戎生物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吡虫啉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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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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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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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吡虫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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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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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烟草蚜虫时每亩用40-50毫升,兑水50-60公斤均匀喷雾。 2.本品应与蚜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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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和烟碱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幼虫接触后能使迅速停止取食,并麻痹、死亡。防治烟草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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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烟草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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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乏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吡虫啉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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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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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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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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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7-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