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3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0-18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 农药名称: | 苯甲·咪鲜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30-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5%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36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咪鲜胺 | ||||||||
| 剂型: 悬浮种衣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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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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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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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5%
咪鲜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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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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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包衣。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5.防治水稻恶苗病,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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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苯醚甲环唑为内吸杀菌剂,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 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具有较好的内吸性。 咪鲜胺咪唑类杀菌剂,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去甲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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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2.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本产品。 5.过敏者禁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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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 中毒急救: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2.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 3.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 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4.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5.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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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 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加锁保存;禁止与食品、饮料、 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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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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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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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0-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