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3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0-18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 农药名称: | 噻虫啉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4-18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虫啉 | thiacloprid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39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虫啉 | ||||||||
| 剂型: 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啉4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或卵孵化盛期用药,注意喷雾要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新烟碱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它可以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正常传导,从而使昆虫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经试验证明,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 2、使用时应远离桑园及蚕室等地区,远离水产养殖、河塘等水体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封群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并就医。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其它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7-10-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