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5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25 | 有效期至: | 2027-10-24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4-8克/亩(南方地区)12-16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55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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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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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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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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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蚜虫盛发期前均匀喷药,叶面喷雾。正反面均匀喷施,视虫害情况,间隔 10天可再喷药一次。 2.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飘逸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4.本品用于小麦,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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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吡啶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蚜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小麦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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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开启药袋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 3.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 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 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 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 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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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 可能出现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 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 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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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保持密封状态,置于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食品、饲料,避 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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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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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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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0-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