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7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8 | 有效期至: | 2027-11-7 |
| 农药名称: | 氯氰菊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74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氯氰菊酯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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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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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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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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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推荐在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即害虫发生初期进行防治,注意喷雾均匀、细致、周到,确保药液到达害虫危害的所有部位。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2、害虫活动危害时施药效果更佳。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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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具有驱避作用。对光热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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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7.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9.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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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胸闷、双手颤抖、呼吸困难、意识丧失,严重者深度昏迷或休克,危重时会出现反复强直性抽搐引起喉部痉挛而窒息死亡。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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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常温贮藏,应避免阳光直射。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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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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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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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1-0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