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7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15 | 有效期至: | 2027-11-14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55%。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25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1%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767 | ||||||||
| 登记证持有人: 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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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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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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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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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每亩兑水45-60公斤,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兑水量不能太多,以免药液滴落,降低药效。防除多年生难除杂草,用量取上限。*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严防雾滴飘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预计施药4小时内降雨,会影响药效,请勿施药。*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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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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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不可随意扩大范围或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沌水,以免影响药效。3、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摇拌均匀,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机。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水、进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使用和贮藏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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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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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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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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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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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1-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