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6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1-21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滩涂 | 钉螺 | 10-20克/平方米 | 喷洒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62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四聚乙醛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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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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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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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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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钉螺,于滩涂钉螺发生期施药。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在大雨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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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四聚乙醛具有胃毒作用。螺体通过吸食或接触到药剂后,会使螺体内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破坏螺体内特殊的粘液,使其大量失水而在短时间内死亡。本品主要用于滩涂地防治血吸虫病的主要寄主钉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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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螺剂轮换使用。 2、 遇低温(低于15℃)或高温(高于35℃),因钉螺活动能力减弱,会影响药效。 3、 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胶靴等,避免药液直接接触到皮肤。用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其他裸露的部位。 4、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虾养殖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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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经口中毒几分钟至几小时内,可出现多涎、急性腹痛、呕吐和全身震颤等。急救措施: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不慎误服中毒,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病人清醒时可立即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检测液体体液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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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种、热源。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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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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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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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1-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