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7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1-21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大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30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草胺 | pretilachlor | 14.5%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75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嘧·丙草胺 | ||||||||
| 剂型: 大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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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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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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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14.5%
吡嘧磺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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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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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返青后(移栽水稻3-5叶期,稗草1.5-3叶期)施药,沿田埂均匀抛撒在稻田水面,每亩抛撒10-20处。2、施药时水田应保持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7天。最短不少于5天。缺水、漏水时及时补水。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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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丙草胺属于选择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下胚轴、中胚轴、胚芽鞘吸收,抑制细胞分裂。吡嘧磺隆为支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具有内吸性,经根部、叶片吸收并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两者混配后可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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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的田块要平整,无高洼处,施药时水面无漂浮物,以免影响药剂的均匀扩散。在保水能力差的漏水田块慎用本产品。2)高粱、黄瓜对该产品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阔叶作物等后茬敏感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3)不同品种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4)土壤湿度大有利于药效发挥。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6)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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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伤口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后,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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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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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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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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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1-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