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7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1-21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1500-2000倍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78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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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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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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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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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柑橘夏梢、秋梢、晚秋梢抽发期,大部分新梢长度1~3cm长时,用1500-2000倍稀释液均匀喷雾,隔7-10天再喷一次可获得较好的保梢效果。2、本品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3次。3、大部分嫩梢长度超过3厘米时,大部分幼虫的虫龄已超过2龄,宜选择与速效较好菊酯类农药混用。4、对温度敏感,最高气温高于25℃时防效才好,最高气温低于25℃使用效果较差。5、对柑橘安全,花蕾期、花期、嫩梢期、幼果期、果实着色期、成熟期都可用。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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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杀虫杀螨剂,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 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该药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且具有杀虫谱广、对鳞翅目、鞘翅目、同翅目害虫和锈螨都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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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可与合法的酸性、中性杀菌剂、杀虫剂、叶面肥混用,不能与强碱性农药、肥料等混用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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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殊的解毒药,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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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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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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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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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1-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